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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成龙代表香港人原谅菲律宾一样,你有这个资格吗?中国法律将来有这样的人堪忧~
只能说他们这么做的时候考虑过被害人家属的感受吗,他们凭什么保证凶手能够改过自新并照料黄洋父母?
学校投毒事件这也不是第一例!
"有没有想过被害人父母能不能接受" - 每天面对杀害自己孩子的凶手,这算什么方式的“补偿?" or 尽孝
本帖最后由 ankana 于 2014-5-7 22:13 编辑

不是说凶手家里广东生意人吗,被杀的才是农村的学费都有自己打工。我反正觉得钱又发挥作用。这些求情的人有人想被杀死的同学和家庭多可怜无辜。居然给凶手求情.他们愿意和这个凶手一起住吗,他们敢喝这凶手给的水吗?凶手有什么可怜的?因为看别人不爽,杀人就可怜了,那这个世界上,谁都比凶手可怜
真可怜的是被害人,和被害人辛苦一把屎一把尿养大了孩子,孩子也有出息了,,最后却被同寝室同学谋杀年老体弱的父母,被害同学父母一辈子20多年的辛苦和钱物感情付出都被毁了。  我就希望这些求情的以后自己孩子也遇到凶手儿子这样的同学.    尝尝被害人家庭的痛苦以后再发表意见吧
对于其中希望不要执行死刑的理由是要其承担受害者的父母照顾的责任,我只想说宁可拿社会的钱去养受害者的父母也不想浪费在杀人者的身上,尤其不是冤枉或者是情有可原的杀人者身上。还有楼上有亲们提到可以117人每人每月提供100块的想法,我觉得可行,真的这么同情为什么不自己去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受害者家属呢?不过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说说不要钱的话,显示自己多么的高大上,与西方''先进文化‘’多么接轨。难不成我们传统的司法理念有那么落后,要处处否定么,本来就存在很多脑残法官还要误导法官,也是变相的挟民意来威胁司法公正。
本帖最后由 provel 于 2014-5-7 11:19 编辑

真是莫名其妙,杀人凶手有人求情
被残害的无辜死者,谁为其伸冤?
某些人,总是很善于站着说话不腰疼。。
毕竟死掉的不是自家家人,所以才能这么轻描淡写的表达对凶手的同情吧。
凶手应该成年了吧,那该杀就杀了吧,这有啥好研究讨论的,否则要法律来干什么
静如处男,动如兔爷
这让我想起来尔雅的《血夜异闻录》里面的一段了
他们给凶手求情,谁又能为死者说话呢?这就是强者逻辑
情已至此,人何以堪
因为死的不是他们,所以他们才会有同情心,才会想着已经死了一个,不能再死一个浪费了,还想着让杀人凶手养 ...
晓筑 发表于 2014-5-7 10:34


我的老家20几年前发生过一起杀人案,大年初一下午,在影剧院大厅,仅仅因为双方迎面走过时,被害人无意间碰了凶手的胳膊,凶手就伙同自己弟弟及朋友围殴被害人,后又掏出美工刀捅破被害人心脏,当场死了。
被害人才20岁,农民子弟。那个凶手家属于领导家庭,兄弟俩是我们当地的一霸,没人敢惹。
因为这件案子太轰动了,大年初一在最热闹的场所众目睽睽之下杀人,他家也没法庇护了。
后来他家找到被害人家里,想让被害人父母出面求情,不判他儿子死刑。也是这么劝人家的:只要不判他儿子死刑,以后自己(凶手)把二老当亲生父母供养,给他们当儿子。被害人父母断然拒绝,坚决要求杀人偿命。
那时我还小,听到凶手要给人家父母当儿子都觉得荒唐。
复旦的教授牵头一百多个学生签名能代表复旦么。他们为了所谓的同情心,还不是自觉高人一等,故意杀人不判死刑,那要法律干什么,那以后大家都杀人,都愿意承担赡养就没事了么?难道因为是复旦的学生,捐过点钱,写过优秀论文就可以免除死亡了?照他们要求,他还要赡养死者父母,服刑怎么赚钱呢?所以还是不服刑,放出去工作吧?是吧!?复旦培养出这么一百多沽名钓誉或者说是恬不知耻的学生,当届校长什么的应该注意了吧?
真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逝者已逝,现在有资格原来凶手,为凶手求情的只有被害人的家人
他的家人会愿意天天看到这个害死自己儿子的凶手逍遥法外吗?会愿意接受他的赡养吗?想想会在最让人没有防备的宿舍饮用水里面投毒,事后还假装关心被害人,这样的人心理正常吗?还有人敢冒险和他一起共处一室,共饮一水吗?
中国的很多判刑是典型的同情活着的人,而认为死去的人没有活着的人有"意义“
  观点无非是:已经死了一个啦,还是不要再死一个吧。
  或者是:让那个人活着吧,可以赎罪BLABLA。。。

  除非让死去的人复活,否则生命的消失怎么可能赎?金钱?时间?就可以变相赎回来?

  那一个人花一定的钱和一定的时间,是不是就可以让另一个人死去?

  生命变成一种可以衡量的东西?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我们甚至连这种公平也不能拥有了?
本帖最后由 苹果梨子都爱 于 2014-5-9 09:05 编辑

2333333333333333(纯粹嘲讽脸),呵呵……
按这些人的逻辑,所有的杀人凶手都不该判死刑,死掉的人,你死就死了,反正死了也不能再活过来。
谁也没有权利去任意剥夺他人的生命,这些人怎么可以这样漠视一条生命曾经鲜活的存在和无辜的被剥夺?
“因此,我们认为他不是多次杀人、多次伤人的极为凶残的人。"杀一个人不算什么,让他活着,再多杀几个?最后再鉴定原来此人是凶残的?
依稀仿佛少年时,回首已是百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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