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猎杀法官 于 2012-5-13 19:47 编辑  
 
1丶第二天讨论时间:5月13日20:00---5月15日12:00 (北京时间,东八区) 
 
2丶讨论要求:至少8帖或者200字,在投票贴完成投票 
 
3丶不得使用版杀ID即猎杀者系列在其他地方发帖。不得使用大号在此发帖。不得编辑发言帖。 
 
 
请各特权在5月15号13:00前将特权行使情况通过站内短信发送至ID"猎杀法官"处或以QQ短信形式传至"burgoo"(QQ:1776474134), 杀人需附带杀贴。 
 
 
 
版杀特别提醒: 
 
1.每天 8 帖防淹,不够8帖记1次警告 
 
2.每天需投票,讨论日内未完成者记1次警告 
 
3.发帖不得编辑修改,如有疏漏之处请引用自己的原文,重新发贴改正,然后继续发言 
 
4.不得在版外讨论关于版杀情节的任何事项,违者记1警告 
 
法官第二日提示: 
死人啦殺人啦! 
該干嘛的都去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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