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提出这个法条的法律界人士真应该羞愧自杀。用行政手段来干涉法律结果,居然还有脸讲法律。

就好比古代封建朝廷的县官,目的想要增加财政收入。然后有个不想动脑的蠢货就说,直接增加入城费。你进来一个我收一个钱,这不就是很大一笔吗?结果大家为了不浪费钱,如非必要,都不进城。虽然收了小部分入城费,但是城内商业经济萧条,商税少了。

这是不是蠢货?

本来好聚好离,那有点意思的男女都可以尝试走入婚姻迷城。反正不合适就当来逛街,没买东西就走人呗。现在你进一趟婚姻迷城就要扒一层皮,有点脑子的人都会考虑一下性价比,看结婚有没有搞头。
我在追的文:这次换你来爱我;敛财人生;大医凌然;幻想农场;我爱种田;玩宋;超级男神;克斯玛帝国;回档1988;奇幻异典;我在豪门养熊猫;女配不掺和;我还只是个孩子啊;古董下山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