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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如果完全怪到这些犯人身上有失偏颇吧,我们国家为什么这么多贩卖婴儿的案件呢,为什么这些贩卖婴儿的、拐卖妇女的案件屡屡打击却层出不穷,这当中不仅应该怪罪到这些没人性的贩卖人身上,还要追究那些买婴儿、买妇女的需求者的身上,还要追究我国的对于贩卖婴儿、妇女的法律法规上面,如果我们的法律法规能明确地规定买婴儿、妇女的那些需求者、参与者、隐瞒者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我们的法律能严厉惩罚那些需求者的,我们今天的贩卖婴儿、妇女的事件会有那么地猖狂吗?治国用重典,不严厉打击那些需求者的,就永远都会有这方面的需求,有需求,有高额利润提供的需求,自然有不顾性命也要满足的供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你的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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