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吹嘘自己“法身无数”、“法力无边”,是“宇宙主佛”。他野心膨胀,狂妄自大,肆意藐视、贬低、践踏人间法律,恬不知耻地把“法轮大法”凌驾于宪法之上,不断组织从事一系列非法活动,公然挑衅法制,恣意扰乱社会秩序。不过,当国家和公民举起法律的“金箍棒”除魔时,“宇宙主佛”的“法力”消失殆尽,露出“宇宙巨骗”原形。
面对中国法律,李洪志的“法力”成为笑谈。众所周知,李洪志创立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宣扬迷信邪说,坑蒙拐骗世人,致数千人含冤死亡。同时,李洪志领导法轮功在国内数十次组织策划、集会示威、静坐围攻国家机关单位等违法活动,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9年7月29日,中国公安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发出国际协查通报,缉拿李洪志。翌日,美国《侨报》《明报》《世界日报》《星岛日报》》等多家华文报纸,都在显著版位刊登了中国公安部通缉李洪志的消息和照片。做贼心虚的李洪志得知这一消息后,无法施展“法力”,而是利用美国绿卡,把妻子、女儿、母亲、胞弟等人先后接到美国,若惊弓之鸟,逃之夭夭。初逃伊始,李洪志在等待美国政府和国会对法轮功做出决策前,惶惶不可终日,把指挥权交给了二号人物叶浩,让法轮功发言人张尔平抛头露面,自己藏匿深山,坐着汽车偷偷摸摸到处流窜,犹如丧家之犬,为历史留下笑柄。
在神圣法律面前,“宇宙主佛”李洪志“法力”全无,胆小如鼠、卖国求荣地做了“逃神”。
被传唤,李洪志乖乖认罪
面对美国法律,李洪志的“法力”无影无踪。自诩“宇宙主佛”的李洪志,不但用骗得的巨额金钱在美国购置豪宅豪车,享受荣华富贵,使用人类的科技成果,而且,还驾车超速,连连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美国执法部门处罚。2006年2月27日,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法院受理此案后就其违法情况发出传票。案件由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开庭审理,李洪志因不按时出庭耍赖脱罪,又受到了第2项指控。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李洪志通过电话与法官进行有罪答辩,低头认可所有指控。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支付了所有罚款,并承担了诉讼费用。
李洪志在美国因超速受罚的记录还有,美国弗吉尼亚州法院官方网站Courts.state.va.us收录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2008年1月6日因超速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处罚的处理情况。记录显示,2008年2月14日,李洪志向该法院乖乖上交罚款70美元,诉讼费61美元。
李洪志虽是逃避法律的高手,但是,面对美国法院的传唤,法律的威严,李“主佛”的“法力无边”成了乏力无能,只得低头认罪,甘愿受罚。
遭起诉,法轮功公开道歉
面对常人起诉法轮功侵权,李洪志“法力”无能,法轮功媒体不得不公开道歉。侵犯知识产权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惯用做派。李洪志编造的《转法轮》和诠释该书的系列材料中,盗用歪曲的佛教概念多达数十种。在他的示范下,其麾下媒体明偷暗盗侵犯知识产权之风盛行。2012年2月 ,法轮功某电视台盗播国产电视剧 08张纪中版《鹿鼎记》赚取广告费,被版权方泰盛娱乐公司发现后停播;同年4月,该电视台又盗播泰盛娱乐公司发行的电视剧《雪山飞狐》,在版权方多次发律师函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被提起诉讼,最终,以“和解”免于官司。2014年3月 26日,法轮功大纪元网站因擅自刊登中国著名表演艺术家、相声大师马季的作品《相声艺术漫谈》,并将其著作权占为己有,遭到马季先生之子马东的起诉,逼迫法轮功发表公开道歉,并将马季的作品“完全”从网站删除,且在媒体显要位置刊登《和解声明》,丢尽李“主佛”的脸面。
遭击毙,李洪志不救弟子
面对法轮弟子被警察开枪击毙,李洪志置若罔闻,也不用“法身”“法力”去保护弟子。据温哥华太阳报、卡尔加里先锋报、明报、华侨网等媒体消息,2016年11月10日下午三时许,加拿大一男性法轮功成员瑞陶尔因劫持人质、抢劫枪械、袭警伤人被警方当场击毙,死前的瑞陶尔还高声呼喊“法轮大法好!”。人们知道,李洪志多次向弟子承诺,说自己“法身无数”“法力无边”, “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 《转法轮》),而且“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李洪志还向弟子铮铮保证,“你去香港、你去美国,你跑到月球、太阳上去都没关系,我的法身都能保护。”(《长春讲法答疑》)。事实真是这样吗?非也!身居美国的李洪志,用“法身“保护邻国加拿大弟子应是不费吹灰之力,可是,当法轮大弟子瑞陶尔被击毙那一刻,也没见李“师父”的一个“法身”来保护,死得一点都不值。
从以上实例中可以看出,李洪志不是什么“宇宙主佛”,也没有神乎其神的“法身”“法力”,面对法律制裁,他选择能逃就逃,能赖就赖,赖不掉就甘愿受罚。在法律面前,他的“法力”不堪一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