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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强奸5岁女儿 父亲打死强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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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偏僻的外屋

一位父亲当场把一个性侵自己女儿的农场工人打死了,但他将免于被起诉。

这位年轻的父亲听到了5岁女儿的尖叫声,发现47岁的Jesus Mora Flores正在这个家庭牧场偏僻的小屋里脱掉裤子冒犯她。他实时把他打得不省人事,然后拨打911。

(在审理该案件时)美国大陪审团听到了父亲话语里透露出的担心,当时他意识到Flores快要死了甚至主动把他送往医院。他告诉911接线员,接线员正设法弄清楚他的位置,这位父亲当时说:「你们赶紧过来,这个家伙快死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得克萨斯州Shiner的当地治安长官在6月份Flores死后拒绝起诉这名父亲。陪审员也没有发起刑事指控,而是一致认为他的攻击合法。

区地方检察官Heather McMinn说,根据德州法律,在阻止严重伤害或性侵犯时,使用致命武力是许可和合乎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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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长Heather McMinn

法庭证据证实了Flores行为的确是强奸这名女孩。

当地人说他们相信这名企图保护女儿,父亲所做的事是正确的。他朋友Mark Harabis说:「如果是我,我可能会让他死得更惨。这家人在生命接下来的日子里都不得不处理留给他们的伤害。」

提及Flores,Sonny Jaehne说:「他罪有应得。为民除害,痛快。」
点盏灯给迷路的人,让其能在黑暗中不迷失,
不过是为了希望在自己迷失方向时,同样能有个人举灯在等……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好!情有可原
NND这事要是发生在中国肯定要搞到死。。。
最后就算无罪释放也得给一堆通路子的钱
如果能再有点勇气去当个乞丐就好了。。。
这件事要发生在中国,可能又会有另一种说法的
什么过失伤人了,过激防卫了
然后又有法庭审理了,新闻说法了,
加上法外有情了,乱乱的一团
什么时候咱天朝也能这样啊,打死强奸犯不判刑的话,被性侵的那些小女孩父母就能毫无顾忌的干掉那些人渣!
我們這邊呢 法官常有奇怪判決的比例很高
實在不知會有怎樣的結果
好文分享 文荒的看過來
希望是你沒看過的
http://www.yayabay.com/forum/viewthread.php?tid=127609
在中国,有种神奇的逻辑,就是犯人是要讲人权的,他坏,他但是他有人权,你不能动他。你是受害者,那就必须是完全的受害者,你的人权交给法律维护,你不能制止伤害,你也不能伤害犯人的人权。其实我早就觉得中国很多法官脑袋是有坑的。
签名被屏蔽
罪有应得。什么时候咱天朝也能这样啊,
晋江坑深,常备工具有躺椅,扇子,茶水,点心,瓜子,驱蚊水。外加一板砖。
起点水大,自荐武器为滑浪板,指南针,救生圈,游泳衣,潜水艇。
好!大快人心!中国现在性侵幼女的事越来越多,就是惩处的太轻了
痛快。。。人渣罪有应得
什么时候中国法律有这水平就好了,
路见不平一声吼,吼完继续往前走。
要是中国对强奸幼女的强奸犯也有这样的法律水平,那就好了,可惜,在中国是没可能的,那些脑残的法律界人士、那些脑残的法官肯定又要判人家父亲故意杀人罪的了
哎,在我大天朝这是行不通的,不判你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就不错了
这种人渣罪有应得。啥时候中国也能秉公执法就好。现在中国的法律只为当权的服务,强奸妇女儿童的都是这帮人带的头,怎么可能会自打嘴巴。。
这才痛快啊!罪有应得!中国那些性侵小女孩的禽兽都没有生命威胁,下次照样去祸害别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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