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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的道德

苏珊尼曼(Susan Neiman)著书立说,在《道德的清晰》(Moral Clarity)中探讨“长大的理想主义者”(grown-up idealists)能够实行的道德规范,因为她对于美国的现状十分担忧。据作者说,人们的道德要求有时超越自我保护的本能,美国社会关于道德的论争更是经常左右了政策决断。更有甚者,如今是“最精英者缺乏信仰,最卑劣者却充满激情”。所以,在本书中她要利用历史上“最出色的头脑”,重新找到目迷五色的政治话语背后隐藏的道德范畴,以改变哲学学说过于抽象艰深、而普通民众的思维认识又趋于混乱的现状。

尼曼首先探讨决定当代政治论争的宽泛哲学问题,例如,什么是理想主义?什么又是现实主义?她指出,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都有形而上学的根源。比方英国十六、十七世纪的哲学家霍布斯(Hobbes)认定人生的自然状态就是“孤独,贫困,恶劣,凶暴,和短暂的”,人们都自私自利,只有绝对的力量才能统治一切。 任何强权统治,只要不是立刻威胁到个体生命,就应该得到服从,因为反之世界将是一篇血腥的混乱。 所以,霍布斯赞成严刑峻法和对至高王权的绝对服从。与他的看法相反的是德国十八世纪的哲学家康德(Kant)。虽然康德也主张个人的意志应该受到法规约束,但在他眼里道德才是最高权威:理性的约束应该超过上帝的威力。他们两种学说的衍生和通俗化,就形成了美国人说的“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

那么美国人是一个理想主义还是现实主义的民族呢?欧洲人普遍激赏美国人对于自由、平等等价值观念的本能追求,虽然他们有时也嘲笑美国人的天真和理想主义。可是美国的外交内政也处处体现 “帝国”的威力。而美国的右派保守势力,作者说,最擅长以理想主义之名行强权政治之实,左右逢源,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尼曼希望揭示一种左派人士能够用来说服大众的“进步”道德思维。

道德,作者说,不是描述世界是怎样的,而是勾勒它“应该”是怎样的。而且,道德无法用客观“事实”证明,因为它必须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来感悟。所以,霍布斯和康德对世界的认识其实都基于他们自己的人生遭际,并不是客观真理。英雄和奉行基本教义(fundamentalism)的宗教狂热分子的动机其实也一样,都是追求对现世的超越(transcendence),厌恶一切都可以讨价还价、蝇营狗苟的平凡人生。如果我们认识到“超越现世”其实是对于确定性和自由的追求,那么就难怪保守分子的言论能够吸引大众了。

不用说,作者探寻的则是同样能够提供确定性和自由的、理想主义的道德。道德需要现世的宗教来维持吗?还是有一个外在于世界的纯粹道德主宰一切?尼曼认为,正如苏格拉底以及日后的启蒙主义者所说,道德的最高权威是理智。近年来中西方对于启蒙主义的攻讦都很激烈,但她觉得,启蒙主义反对迷信、酷刑、和世袭权利,提倡充满快乐 、理性、尊重、和希望的世界观。例如,康德的理论非常特别,因为他强调的不是不道德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而是让你在做出一个道德决定之前,想象一下你是万能的上帝,必须根据理智、公正的法规行事,否则宇宙就会出轨混乱。

归根结底,尼曼指出,英雄行为都是日常、矛盾、和复杂的,只能体现在每天的小小善行中。道德上的是非分明、清晰无碍也永远只能是短暂的、即时的,是需要当事人努力挣扎之后才能获得的。说起来,她的观点和孟子的“性善说”以及释教的“佛性说”有共通之处,因为她坚信理想化的道德终能实现,只是她奉为道德圭臬的是人的理性思维而不是中国哲学家认为的原始本性。在她笔下,“现实(悲观)主义”也好,“理想主义”也罢,都应了鲁迅那句话: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本书提倡的其实是一种存在主义的实践性道德。
这种理论的道德符合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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