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哥 发表评论于 2018-10-12 13:58:42
随你怎么玩 发表评论于 2018-10-12 13:20:27
不要跟白人争名夺利,这毕竟是人家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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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随,这类事情我非常熟悉,甚至本人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比较轻微)。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种族问题,是看问题角度问题(谁的贡献大这个真的很难说),打种族牌要有道理。我的一个朋友在白人老板下面就是实验室第一个发Nature的,一大帮白人也羡慕得要死。。。感觉“不公”,争是可以的,但要有方法与分寸,说过头话和撕破脸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明智的。我不了解具体的情况,但如果老板仅仅是因为被质疑,就以违反IACUC为名解雇人,太黑了一点。一个可能的情况是近年来老板已经跟她关系不行,开始document她的违规。。。
Fallcloud 发表评论于 2018-10-12 13:57:29
谢的老板是女老板。争第一作者的行为本身一般都不会被解雇的。但是因没当上第一作者而怠工则会被解雇。如果老板有她失职的记录(解雇时必需的), 那对谢就不利了。大家不能只听一面之词。
DD1122 发表评论于 2018-10-12 13:56:30
太缺德了 就觉的中国人好欺负
嘟嘟囔囔大总裁 发表评论于 2018-10-12 13:51:31
学术界不少“老板”都这样, 看着有模样了,就强行抢走给一个新来的,做重复实验, 然后自己署名一作,你要功高盖主只有除名。
蓝靛厂 发表评论于 2018-10-12 13:50:55
苦B的博士后。觉得自己是第一作者不一定能当上第一作者。老板找的钱你才能有实验课题,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跟老板较劲。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2018-10-12 13:39:13
世界日报是中宣部控制的吧?美国不允许中共偷技术了,于是就开始发布fake news来反击了!这就是传说中的以牙还牙吧?
Littlememe 发表评论于 2018-10-12 13:36:25
如果属实坚持告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2018-10-12 13:36:19
她应该可以上法庭吧?也不至于被双规,或者被失踪。
hamanlee 发表评论于 2018-10-12 13:35:20
老板争第一作者?不太可能吧,尤其在生物医学领域,第一作者代表实际工作者,也称junior author, 老板一般做通信作者,排在越靠后越好,最后一个作者一般是全局管理者,包括项目构想,申请项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