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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了??
看标题觉得很愤慨,进来想吐槽一下顺便看看大家吐槽,看了回复里面事件疑点,顿觉毛骨悚然啊,4年还真是考虑到大家会把目光放到“强奸”这点才轻判的吧,完全细思恐极啊
让我觉得很奇怪的是少女到底为什么要杀人呢?如果说一开始就是为了钱,她最后就找到了300块钱?
而且谁会在家里墙上挂匕首啊?这种刀具是管制的吧。

不管怎么说,屁股决定脑袋。我真的觉得这比少女被强奸后被杀什么的新闻好多了。。。
偶觉得最不公平的应该是,法律没有处罚那个强O犯!!!
虽然他挂了,但如果有个连坐,将他的直系血亲也加以惩处,看以后谁还敢轻易犯罪,或者看谁还那么忽视孩子们的素质教育。。。
PS:虽然想法有点偏激,但真心觉得,现在不负责任没能力教养好孩子的太多了,而且还大多人情冷漠,事不关己就无动于衷,假如知道会被牵连也许能更多注意一下他人吧,多少能防止一些犯罪行为吧。。。
愿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愿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至少这则新闻如果能吓退一部分潜在的强奸犯就是功德无量了
判得过重了
是呀,在遭受暴力强奸时,这姑娘绝对是精神紧绷到极点了,那时的想法偏激一点实属正常,不是么。为何要判刑,难道对于正在遭受苦难的人们还要要求她们做事要有分寸么?这法律有些不尽人意。
太恐怖了,同一篇报道,两种口吻,说出来的就是两件事!文人误国!
觉得真不公平,最起码缓刑。唉,可怜的少女。
强奸犯被抓判个几年就出来了,反抗自卫杀人确实打实要被判刑!!难道以后反抗时还要控制力度,拿刀反抗前还 ...
jojo22 发表于 2014-12-22 00:49



   

呵呵+1
法律向來都是不平等的
看了链接的另一篇报道,说死者身重26刀,多处为致命伤,头部数刀直穿颅骨;少女承认死者没有刻意将门上锁,但是少女没有乘机逃跑,反而拿了一把匕首;最后杀了人,从死者钱包拿了钱,又与尸体同处一室,呆了一夜才离开。
看起来跟上面报道的舆论导向完全不同啊,看来真相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莫名其妙!!!!!!!!!
绝不和进行人身攻击者争论,我的一条纪律。避免进行人身攻击的最简单方法是就事论事。
看看看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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