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史上最雷人的<<吵架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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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omao
时间:
2009-10-31 14:35
标题:
史上最雷人的<<吵架公约>>
近日,成都80后网友在网上晒出《吵架公约》而且此网友是男性哦。据称是根据自己的实战经验总结出来的。
《吵架公约》10条款
1.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2.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须先轻声轻气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马上冷静下来,否则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男方负责。
3.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区,不许不带手机或关机。
4.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
5.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
6.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由男方主动提出带女方出去散心。
7.要发气不准砸东西,只能吃东西,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
8.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困觉觉时男方必须主动抱女方,女方若生气百般推搡,男方也不能就此放弃,一定要哄到女方睡着,做上美梦……
9.每周都要给对方按摩一次,因为大家经常吵架都很辛苦,男方手艺不好的话可以跟盲人师傅学,严禁跟发廊女学!
10.吵架时男方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要马上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吵架时女方如果挂了电话,男方必须在1分钟内打给女方,屡挂屡打,但女方也要给男方面子,每次挂电话次数不超过5次。
在下认为,吵架时能够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看待问题,迁就对方多一点那当然是好事,可,这个条款也太野蛮无理了嘛,吵架本来就是两个人之间在互相磨合,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算是一种沟通方式。遇到性格好的女孩那当然是好,但是当今的80后大多是独生子女,女孩子的脾气也不比男孩子好到哪里去,要真的签了这个条款,估计只能造就更多的野蛮女友。 欢迎大家来砸砖。
作者:
amstring
时间:
2009-11-2 04:05
作者如果是男的,那就是个“趴耳朵”,如果是女的,那她家就有个趴耳朵,这个只能算是双边条约,你情我愿,两个人都乐意就行了。要是公约,呵呵,抱歉不能签署。
作者:
yeyeshengge
时间:
2009-11-2 15:36
有理,有利,有節,是個好約定。
作者:
蛋蛋笙箫默
时间:
2009-11-4 09:25
说得好
回去学习下
作者:
天意蝴蝶
时间:
2009-11-4 10:00
真能做到这样的话,天下就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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