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心情物语] 广西留守女童遭同村十余名中老年人性侵2年 [打印本页]

作者: happysky    时间: 2014-1-8 04:00     标题: 广西留守女童遭同村十余名中老年人性侵2年

163.jpg
广西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受侵害女童小雨(化名)的家。图/记者刘洁

从表面上看,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算不上一个贫穷、闭塞的村庄。从玉林市区出发,往西北方向一路行驶约30公里就到了:在平原中拔地而起的丘陵,“俯瞰”着村庄高矮不一的屋舍,一条缓缓流淌的溪流从村前绕过,与之相连的,就是薄雾弥漫的田野。

年近岁末,这个有着2300多口人的村庄,在冬日和煦的阳光照射下,老人们背着手慢慢踱步,妇女抱着孩子溜达串门,黄狗卧在村道上,放学后的孩子三三两两一路嬉戏。

就是在这个宁静的村庄,一个留守女童,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遭到村里多名中老年人性侵。愤怒的父亲发现真相并报警后,司法介入,最终10人被判刑。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不是一个罪恶被制止、坏人遭惩治的故事,反而是女童及其家人遭受了村民的“敌视”,“都是她,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里。”

“爷爷辈”施害者

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一个留守女童,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遭到村里多名中老年人性侵。性侵的事实,最终因法院的判决而得以确认。兴业县人民法院分三批审判:2013年10月14日判1人猥亵罪,刑期2年6个月;4天后,3人因强奸罪获刑9年、7年、7年;11月27日,另6人一同以强奸罪获刑。

宣判后,只有1人提起上诉。他并没有否认与幼女间有身体接触,但他认为自己不是主动的,而且认为量刑过重。

10人性侵的是同一个女孩小雨(化名)。她2000年3月出生,受害时还是一名小学生。施害者获刑时,年纪最大的76岁,最小的也有44岁了。

在小雨的叙述中,强奸过她的至少有18人,其中15人是她同村的长辈——大部分是爷爷辈。在持续2年的时间里,每人平均性侵三四次。最多的一个,60岁的陈美光,法院认定达15次。

第一次性侵发生在2011年,当时小雨只有11岁,而施害者黄延来已经74岁了。那是4月份,春季放农忙假的最后一天,“瘦瘦小小的小雨,跟着奶奶去山岭间的田里插秧,后来小雨自己一个人去捡田螺,捡着捡着,她就离奶奶越来越远了。”

噩运在此时降临,“正在山岭脚下砍竹笋”的黄延来发现了孤身一人的小雨。她成了“猎物”。“强奸时,身旁放有一把砍竹笋用的那种铁的长钩刀。”

这些情节是家人根据小雨的回忆整理出来的,家属试图弄清楚罪恶是如何一步步发生的,为什么会卷入这么多人。法院的判决书则要简单得多,只有对单一犯罪事实的认定。

法院的认定与小雨的陈述也存在出入。根据判决书,黄延来犯罪的时间是在2011年10月的一天中午。这个时间点,让黄延来的强奸顺序至少排在了72岁的周振成和60岁的陈美光之后。而小雨则坚称,黄延来才是第一个施害者。

黄延来得逞后,开始把小雨介绍给其他人。在小雨放学的路上,黄延来嬉笑着把小雨指给别人看:“就是这个,很容易就可以让她干那事。”

他所说的“很容易”,是指每次性侵完之后,给小雨15元或20元不等的零花钱,让她不要声张。按照小雨的讲述,后来黄延来甚至发展到叫人到她家来强奸她。

经由黄延来的“介绍”,参与性侵的人数越来越多,就像滚雪球一样。除了黄延来,周振成和陈美光也成了介绍人,陈美光甚至有叫来人后,两人一起轮奸的情节。

据小雨回忆,黄延来第一次把陈美光拉来的时候,陈美光还说,“孩子这么小,快放了人家”,并未实施性侵。但是之后,陈美光也“沦陷”了,并成为强奸次数最多的人。

被拉进来的人群中,只有一个人守住了底线,未曾参与性侵。据小雨陈述,陈美光还喊过一个傻子来,但是那个傻子“连碰都不敢碰”她。

面带愤怒的同情者

南村的村干部和南村小学的老师认为,性侵是隐秘进行的,除了涉案人员,外人难以知晓。南村小学一位李姓老师说,村民应该不知情,“如果外人知情,我想应该不会发生那么长时间了。”

李老师说,在小雨就读的两年时间里,小雨的“死党”从来没有向老师透露过半点风声,而“小孩子的心态,是有什么情况都喜欢跟老师汇报的”。

然而,只要到村里随便走一走,就会发现所谓“不知情”的说法,显得有点站不住脚。

2013年12月31日下午,在离小雨家门口十多米远的马路上,记者采访小雨的爷爷、奶奶以及叔公时,须发已白的叔公声音激越地表达着自己的愤怒,原本寂静的一角,引来了几个村妇围观。在墙角,一个背着孩子的妇女静听了半晌,似乎是不同意这位叔公的说法,她向记者勾了一下手,然后转身离去。


记者随后跟着她,走出一条狭窄的巷道,已经有三四位妇女站在那里。“你是记者是吧?你千万不要只听他们一家人的,事情根本就不是那样子的,”一位皮肤黝黑、年近五旬的妇女有些激动,“你不信可以到村里随便去问一问。”

“那真相是怎样的呢?”记者问。几个女人相互看了一眼,有人忍不住笑出声来,带着不好意思讲出口的羞涩表情,然后迅速用眼神“投票”,推出一位代表。

被“推出来”的妇女沉默了一下,表情严肃,带着愤怒:“都是那个小女孩主动的,去到人家老人屋里,‘你有钱吧,要不要啦?’‘30块都没有吗?’就这样的,都是她,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里。”

“是啊,是啊,就是这样的,老人都是让她给害的。”背着孩子的妇女同声附和,用手指给记者看黄延来的住处——屋子隔着村道数米,离小雨家也不过百来米远。76岁的黄延来是村里的五保老人,按照村支书的说法,“那些老人从来都没有做过犯法的事情。”

这或许也是老人们被判坐牢后引起村民同情的原因之一。在记者问到“你们有没有想过,那只是一个孩子”时,围在边上的村民沉默了一下,随即有人反驳:“知道要钱,就不是孩子了。”或许觉得不妥,又补充道:“都怪老人不懂法,没满18岁,是吧?”

传统又现代的村庄

南村在兴业县算得上是个中等规模的村庄,它在“现代化”建设上已经颇为可观。靠着在广东等地打工的收入,村子里已经兴建起不少三四层的新楼,阳光照射下,新安装的铝合金门窗闪闪发亮。村子的道路都已修好了,东西两侧的广场,各修了一个篮球场。自来水也通向了每家每户。从外观上,村民的生活在积极向城市生活靠拢。

在传统的修复方面,南村也在积极进行。进入村口,必须要钻过一座高耸的牌坊,那是村民集资兴建的,牌坊是南村的“龙门”,代表村民精神世界一角的,是“龙门”左右两侧镌刻的“富贵”和“荣华”。

村里曾有一座庙,在上个世纪60年代被“红卫兵”破四旧给拆掉了,到了90年代,村民重建后,又被政府拆了。这一次,村子里到处张贴着捐款者的名单,有人出面再次集资,计划将庙宇重建起来。

这个行走在传统与现代边缘的村庄,在面对女童被性侵这件事情上,似乎有着与外人不太一样的观念。在村民眼中,老人性侵后给了钱,也没有遇到激烈的反抗,女童就不值得同情。

即使是小雨的父亲庞玉强,也没有清晰的权利观念。遇到村民称“你女儿是在卖”时,他还是会一时语塞,嗫嚅一下,“他们说是卖哦,哪有30块来卖的?”他自问自答地辩驳。

庞玉强的家在村子的最后面,紧挨着山坡,这一片就像村里的贫民区,房子老旧,还留存有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那种低矮的泥土房。

3间红砖房,中间是堂屋,供着祖先的牌位,面前摆放着六个空的铜酒杯。堂屋的两侧各有一间十来个平米的卧室,分别摆放两张床,黑黢黢的,凌乱不堪——这样一栋房里,住着10口人,庞玉强一家5口、弟弟一家5口。

10米开外,就是庞玉强父母的住所,是那种破旧的泥土屋,幽暗潮湿,空间逼仄,出门就是邻居家那一面青砖砌成的墙壁。

因为贫穷,庞玉强和弟弟都带着老婆在广东打工,他的孩子和弟弟的孩子一道,留在了家里给父母来照顾。但老人也有自己的麻烦,庞玉强的父亲12年前出车祸,双腿残疾,只有拄着双拐才能勉强走路。照顾留在家里的几个孩子,老人明显精力不够。

正是这个残疾的老人,在村子里有着紧张的人际关系。在南村,人均只有7分田,在靠地吃饭的时代,村民间因为田地纠纷而关系紧张。庞玉强说,父亲确实因此与村民发生过矛盾,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村民们说,“他们家的两个老人好凶的,谁敢跟他们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愿意惹麻烦?”

村庄里的“高墙”

2013年一整年,42岁的庞玉强都在为女儿的事情奔走,他希望惩治那些施害者。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通过报警、网上申诉等途径,法院最终宣判后,等待庞玉强的却是“歧视、愤怒”等情绪筑成的一道“高墙”,将他们一家隔绝在村民之外。

这道“高墙”看似无形,却让庞玉强碰得“鼻青脸肿”。他所能做的,就是把女儿送到亲戚家读书、生活。而他自己,在出门时装作没事人一样,从那些熟悉的“陌生人”中间快速穿过,回到家后,就躲着,一整天都不出门。

据庞玉强介绍,自从报警之后,自己在村子里就没有了朋友,没有人可说话。他擅长泥水活儿,原来好多人找他去帮忙,但2013年一整年呆在家里,再也没有人上门了。“谁还理你啊?”庞玉强说。

更严重的是,如果小雨单独出现在公共场合,就会面对村里的许多风言风语,说她“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别人买的”之类。


在报案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庞玉强坚持送女儿去上学,这样别人就不敢指指点点。村民们都知道,在发现女儿遭遇性侵的事实后,这个中年男人曾操着刀,要去砍死黄延来、周振成和陈美光等。只是家属的劝阻,最终让他放下了刀,选择了法律武器。

南村村委会干部也承认村庄里确实存在着“歧视”。一位村干部告诉记者,“她(小雨)去同学家玩,都会被同学的父母从家里赶出去,不让她进家门。”

这些隐形的伤害,庞玉强和家人只能默默承受,对这个村庄的人心,他无能为力。

在这样的环境中,未成年女孩小雨的人生还要负重前行。似乎是为了弥补对孩子的愧疚,庞玉强决定,2014年,让老婆一个人出去打工,他自己就留在家里看着孩子们了。

辛永生 本文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刘洁责任编辑:NN131

图片附件: 163.jpg (2014-1-8 04:00, 17.23 KB) / 下载次数 118
http://mail.huarenv5.com/forum/attachment.php?aid=729717&k=94a614983f5b60bc491950b354766e5b&t=1732951258&sid=5KK9pl


作者: 添天    时间: 2014-1-8 04:03

这些老头儿应当死刑
作者: liuyingyiran    时间: 2014-1-8 04:07

没文化真可怕~
作者: 小米曦夜    时间: 2014-1-8 04:15

这些老头儿应当死刑+2。
说风凉话的良心都狗吃了。说什么小女孩出来卖,有11岁小朋友来卖自己的吗??就算是来卖,小朋友什么都不知道,就是因为和她家人关系冷漠,连管都不管,都不怕晚上做噩梦,遭报应啊!!
作者: zhoujin    时间: 2014-1-8 04:29

那些村民知情不报也该量刑!!!

收钱就是卖!?我扔你一百让你跟只猪表演如何!
作者: yunlezhuren    时间: 2014-1-8 04:37

俺如果说俺觉得这些老人和小孩还有村民都该一个不剩的去死一死   是不是就显得俺特别阴暗啊
作者: haiyou8023    时间: 2014-1-8 04:57

真可怕,可悲。
  社会对孩子的关爱太少了。那些留守女童,男童,男童还好些可能。女童在那些重男轻女的地方都没人管的。然后现在网络上可以很容易接触到色情的信息,一方面会被那些闲散的中老年男性侵害,还有一方面会有岁数很小的男孩子侵害也有。
  但是现在还有种情况,被侵害后为了掩盖这个事情,或者说不让别人说闲话,会让女孩子迅速嫁给施害者。
作者: 蝶舞翩翩    时间: 2014-1-8 05:03

只想问一句,人性在哪里?
作者: lazybone    时间: 2014-1-8 05:13

那些性侵女孩的贱男该死,死十遍百遍千遍都不为过,那些说风凉话、责怪女孩的更该死,死后下地狱受千万年折磨都不为过
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4-1-8 05: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voilet123    时间: 2014-1-8 05:24

现在的中国愚昧又只看钱的太多了,笑贫不笑娼不说还分不清是非对错。
作者: fenhonglian    时间: 2014-1-8 05:48

知情不报还踩小女孩的村民,比强奸犯更加恶心, 还摆出一副不好意思讲出口的神情,一帮人渣!
作者: mimilu    时间: 2014-1-8 05:54

太恶心外加不要脸了
作者: 麦芽脆心    时间: 2014-1-8 06:17

看到这种新闻都是头皮发麻
太可怕,太恶心
一个孩子从出生到成长太难得,这个社会有太多的伤害了
作者: 暗夜凝视    时间: 2014-1-8 06:52

这就是传统型的中国农村,一切都是女性的错,男人没有人会被鄙视,都是女性承担一切,感觉好惨。为什么不去死啊,这些人??
作者: 逆昀    时间: 2014-1-8 06:57

愚昧落后的村民,竟然还袒护那些强奸犯们!小女孩太可怜了,这么小估计连月经都还没有来,她怎么知道那些同村的爷爷们对她做的事究竟是多么严重的事,那些强奸犯们都是爷爷辈的了怎么下得了手的?
作者: suya07    时间: 2014-1-8 07:06

最可怜的是应该里面有些年纪大的可能不会坐牢,,因为没钱不能换地方还得天天见面。政府应该让他们换个村换个土地来种啊,有钱捐一点,换个茅草房也好,这个父亲杀人在国外是不坐牢的,如此冷漠有一天这个孩子拿毒药放在井里都不为过。。
作者: mimilu    时间: 2014-1-8 07:21

这个村子立的牌坊应该叫做不要脸,村名应改叫无廉耻村
作者: Empty    时间: 2014-1-8 07:26

只能说教育的缺失导致道德的偏移,对性知识的不了解,对人身防护缺乏意识
作者: adipose    时间: 2014-1-8 07:28

即使是小女孩自愿的,根据一般国家的法律,与未成人发生性关系都是强奸!
个人希望国家能考虑到目前国内的情况,加大对此类案件的刑罚,我希望是死刑,这种人享受了社会对于长者的福利,却对一个孩子做出终身伤害,就不应该活在这个社会中
作者: 晓筑    时间: 2014-1-8 07:31

说孩子卖的那些村妇才真正是让人无语啊,孩子不是她们的,所以可以肆意侮辱,天理何在?没文化真可怕!可是,那个女孩难道不该为自己的人生负些责任吗?她不是三岁孩子了吧?被人侮辱了,难道不敢反抗?给家里人说都不敢?因为给钱了,所以就没事了?现在的农村,孩子没有那么无知吧?到底事实真相如何,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愚昧无知的人类啊,请多关心孩子吧
作者: tanfang226    时间: 2014-1-8 07:32

这样都不会被判刑吗?死刑都是轻的,一把火把全村的人都烧了都不为过!
作者: mimikiki    时间: 2014-1-8 07:58

楼上晓筑说的”可是,那个女孩难道不该为自己的人生负些责任吗?她不是三岁孩子了吧?被人侮辱了,难道不敢反抗?给家里人说都不敢?因为给钱了,所以就没事了?“我不是很认同啊,因为的确是有人因为受胁迫不敢告诉父母家人这些伤害的。记得有段时间有很多报道就是关于女孩受侵事件的,有很多受侵女孩由于侵犯者”如果告诉别人,我就杀你全家“之类的威胁而害怕不敢告诉别人,只能害怕着默默忍受,家里长辈比较空闲关心的,一般很快能发现,有些是过了很长时间才发现的,几个月,一两年,几年的都有。发现后报警的也不是很多的,(有些是私了的)因为对女孩影响不好,除非全家离开家乡去外地生活,或者能豁开脸皮活的。有些极端的家庭是能逼死女孩的。记得一两年前吧,我还听一个大妈说过她那边就有一女孩(小学)受邻居侵犯,直到有天上学要迟到反抗,那邻居追到学校才被同学老师发现,那女孩就是受到”杀你全家“的威胁才不敢说的。据说那邻居被抓时还大喊”我会杀你全家'呢。不知被判几年,不过那女孩一家搬走了,受不了被人指指点点(无论那是同情还是别的)。其实对于这些事,你就算知道也要装不知道的,最好不要到处说那女孩的事,因为那异样的眼光说不定会逼死人。我觉得如果出了这样的事,报了警后,如果大范围人知道,受害者家庭最好离开去外地生活,那对受害人来说会好点,能重新开始。
作者: qjysh123    时间: 2014-1-8 08:08

中国应该支持强奸犯枪毙!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4-1-8 08:08

tmd 这些贱人就该判死刑
要是强奸犯,尤其是强奸幼女要判死刑,来看看犯罪的人会不会少一点
看这个帖子,让人气愤的心情都不能平静
作者: 心若天山雪    时间: 2014-1-8 08:19

中国从来就不认为女性是极其重要的 资源
没错,就是资源
从古至今的重男轻女,到现在的笑贫不笑娼
包养的情妇越多,越年轻,好像就越能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
其实最该保护女性的是男人本身。也不想想,如果一个男人,占有了2个或以上的女性资源,那么,相应的就有男性得不到女性资源。现在中国本来就已经男多女少了,男人还一味的推崇畸形的价值观,呵呵。
作者: notgentalman    时间: 2014-1-8 08:30

如果这个女孩拿了钱,就不算强奸的话
那照这个逻辑,那些人贩子用零食诱拐了小孩的时候,人贩子也没罪啊,因为小孩是自愿跟着走的
就像那个校长强奸案,好像最后也是反倒成了那几个小女孩也是出来卖的,不知道最后判刑没有
还有那个李某某的案子,虽然女受害者是成年人,最后也是被搞成出来卖的。
总之这种事,就是女方即使赢了官司,名声也臭了。所以更多的受害者也更加不敢报案。强奸犯就更加逍遥法外。
妇联也是不作为。如果有作为的,至少帮着建立一个保密机制。可以直接向妇联报案,由妇联帮助隐藏身份。
作者: donmi    时间: 2014-1-8 08:30

回复 6# yunlezhuren


    我看完后,就想一个念头:屠村算了,一把火把他们都烧了,那些人渣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我中二了。。。)
    虽然我知道这么想不对,也三观不正,但实在是太气愤了,想要@夜神月@死亡笔记什么的。
作者: 夜羽小晓    时间: 2014-1-8 08:36

这就是传统型的中国农村,一切都是女性的错,男人没有人会被鄙视,都是女性承担一切,感觉好惨。为什么不去 ...
停尸米粉店 发表于 2014-1-8 06:52



    所以说女性还是弱者啊!
婚姻中,男方出轨了,娘家人都劝着说他改了就好,如果是女方出轨,那娘家自己都要站出来骂自己女儿不是个好东西,汗……
作者: DC书虫    时间: 2014-1-8 10:18

5楼的说的对,ZG传统的观念里出了这样的事,一切都是女性的错,男人竟然都不会被鄙视,甚至因为是老人是什么五保户是什么一辈子没干过坏事的还会被同情!可能就是因为是五保户,也没家人,一辈子也没怎么出息过,才反而在这样的弱势者身上寻找成就感和快感。
也许影视作品不能反映全部,不过好多美剧里即使是监狱里,罪犯们也会看不起做这种恶的人渣,这样开放的社会里也会懂得保护孩子,惩罚人渣,为什么在标榜着有道德有文化有传统的ZG却会发生这样的事呢……竟然还会有人而且是这个村的大多数人同情这些人渣!难道老人渣就不是人渣了么?人渣不会因为年龄就值得原谅,相反,更值得鄙视唾弃!
作者: isa    时间: 2014-1-8 10:34

这些老头儿应当死刑+3
作者: hanlinjx    时间: 2014-1-8 10:41

我觉得这整个村子的人都是犯人,这些围观者们其实都在无形中强奸了那个女孩
作者: 于白    时间: 2014-1-8 11:06

这个社会真让人绝望
作者: lumanman67    时间: 2014-1-8 11:29

禽兽不如!
那些村民才是真真可恶可恨!
10岁的小女孩能有什么认知?
说人家出来卖!我给你家孩子一百块钱,你让她也卖行么?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是她主动出来卖的,人家敢卖你就敢买吗!?
未成年保护法你懂不懂!?
这小女孩未满14岁,就算拿刀砍死你们这些愚昧的村民她也不犯法你懂么!
这小女孩一家我觉得应该搬走了,留在这里以后肯定不会心理健康。
哎……这个时候真希望这个小女孩变成那个摔婴恶女啊,分分钟灭了你们全村,人家还能拍拍屁股走人
作者: 芳草蔷薇    时间: 2014-1-8 11:52

什么老人不懂法,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不应该做的,这是道德问题。
作者: nevergiveup    时间: 2014-1-8 12:11

没有文化不懂法律,道德意识低下思想愚昧,农村需要普及的东西太多了,现在总说城镇一体化也只大多是停留在经济层面,这个社会要改进的东西太多了
作者: freebird007    时间: 2014-1-8 12:27

村子可以直接被大水淹掉了,这么肮脏的村民,不应该存在世上。那些参与者,也应该直接枪毙。关起来太浪费粮食了。孩子还那么小啊。一辈子全完了。就算带到大城市从头来过,心里肯定有创伤了。
作者: xiehuiying    时间: 2014-1-8 13:07

看了非常难过,令我想起小时候差点被人猥亵的事,那时候还在念小学,大概11岁左右吧,那天上学我起得特别早,外边起了很浓的雾,我特别高兴感觉就像仙境一样,然后后边一个村里的叔伯辈的男人跟我打了声招呼然后迅速的来到了我旁边一把揽住了我,还在跟我说话!我觉得不大对劲就马上挣开了快步跑开,跑到有人的地方才放松下来……这事我也没跟家里人说过,第一是觉得不好意思说,第二是觉得自己没什么损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第三觉得说了又能怎么样呢……唉~不过我从小就不是那种会说话的人,估计要是现在发生这样的事我反应得过来的话我会默默的愤起将人暴打一顿后才说得出话来……我很能理解那些有口不能言的人,那个女孩子估计等到家人询问了才有勇气将一切说出来……
作者: jj0120    时间: 2014-1-8 16: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lying    时间: 2014-1-8 20:59

不要單怪無法接受新時代資訊的人, 知法犯法是另一回事, 普法喊了這麼久, 給人普的是什麼, 明明不是強姦也是誘姦, 結果還是扶人反被告的中國式結果, 受害者被圍剿了, 當地的幹部不羞愧嗎? 清白的只有一個傻子, 哈哈。
作者: sain68    时间: 2014-1-8 21:28

我只想说,十几二十年前的小年轻还是以打架进去的被佩服,强奸犯进去了绝对会被打【那个时候混的大多观念是欺负女人算个什么本事,真厉害喊上兄弟伙的打一架= =军装帆布包里不装书本装红砖什么的,我外公说我伯伯们没少干】现在的却是以轮奸强奸为炫耀的资本,太恶心了
作者: 33432fr    时间: 2014-1-8 22:30

这些人应该判死刑,我记得一国家有条刑法是性侵犯14及以下孩童会判死刑。
只有重判了以后这些心理有毛病的人才会引以为戒!!
作者: 空格键    时间: 2014-1-8 22:34

这样的地方,什么时候能幸福的生活?
作者: ru2631    时间: 2014-1-8 22:40

哎,的确有些东西应该重刑啊。
不过,话说,还是普法没到位,性教育没到位啊
这种事,全村都知道,竟然没人发觉是不对的。无语
突然,觉得中国女性地位真心低
好希望自己是外国女人啊
作者: newyorker2009    时间: 2014-1-8 23:16

这些老头儿应当死刑+4
禽兽不如!
作者: astridsun    时间: 2014-1-9 00:44

很明显的看出了人性的自私来,那些村民看到的只有他们家里的犯事被抓的亲人,而不是受害人的痛苦。如果这事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肯定不会这么想。
作者: 千幻    时间: 2014-1-9 01:38

小朋友不懂,不明白,那活了几十岁的人还不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吗?那几个女的睁眼说瞎话。
作者: mayah    时间: 2014-1-9 06:19

老头们判刑坐牢是必须的。小女孩属于不懂事误入歧途。
中国的留守儿童问题太多了,当父母的为了节约时间金钱,长期与孩子分离,忽视孩子的心理健康,太不负责任了。
经济不允许宁可不要孩子,生出来了就要负责任。
作者: qubingnan    时间: 2014-1-9 09:19

那女孩早干吗去了,反正都有水分,不过那么多次,估计那女孩家里人也不干净,不然早知道了,还两年~~~
作者: fenhonglian    时间: 2014-1-12 08:50

那些说小女孩出来卖的的女村民, 加上那一群强奸犯,就是一窝粪坑里的蛆。 看着这一窝蛆,真感觉,他们这种人不死光,中国没啥希望。
作者: fenhonglian    时间: 2014-1-12 09:21

回复 49# qubingnan

大街上女人裙子短,那些强奸犯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去强奸了?
小女孩懂什么?她才11岁!小女孩家里人有什么不干净??小女孩被强奸,家里人还要一起被精神侮辱?

这个粪坑一样的村子,明显就是知道也不会给小女孩的父母说。 现在事情都已经揭露出来了,这帮蛆一样的人还说是小女孩勾引这些老不死的。 小女孩知道什么勾引?就算小女孩勾引,这帮老不死的就应该上吗?
作者: pigo01234567    时间: 2014-1-12 10:44

小女孩还小啊,
懂的不够多,不够成熟,
不论事实真相是如何,
她受到伤害是一定的,
并且这样的伤痛很可能会跟着她一辈子!
作者: 巫之手123    时间: 2014-2-17 05:46

太气愤了!!!!这些人还有没有人性啊!小孩才11岁,退一万步讲,就?算那小孩想要通过这方式赚钱,你也可以拒绝呀都是小孩爸爸爷爷辈的人,就算小孩不懂事,你也不能没廉耻啊。太丧心病狂了,这么多人就没一个劝阻的吗?太恶心了这村人




欢迎光临 华人论坛 (http://mail.huarenv5.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