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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人生]
从美国2岁女童玩枪中弹身亡,其父被控过失杀人,看绞死女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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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by123
时间:
2013-10-21 23:38
标题:
从美国2岁女童玩枪中弹身亡,其父被控过失杀人,看绞死女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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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1 23:32
在上周末,在北卡罗莱纳州费耶特维尔,一个2岁的女孩玩枪误杀自己,警方说孩子的父亲面临过失杀人罪,
犯费耶特维尔警方发言人托德·乔伊斯中尉说:“在19日星期天被拘捕的人小梅尔文·安德烈·克拉克(孩子的父亲),被控过失杀人罪和拥有枪支的重罪”
事发经过
星期六女童和姑姑奶奶一同待在自家的客厅,女孩在客厅的沙发下发现了一个0.22口径手枪,(是其父亲克拉克留在沙发下)在玩手枪的时候,子弹射中了她自己,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说,“孩子这么小,他们不具备实力与食指拉扳机,但他们强大到足以从用他们的两个大拇指使用压力扣动扳机。”
女童父亲在未成年时有过多犯罪记录包括藏毒和虐待动物盗窃及藏有大麻费轻罪。如今这位父亲年仅19岁
这至少是6月第三个儿童死于自我造成的枪伤实例。
本来没想翻译这段新闻,但是一想起之前的洗衣机致死女童案件,就感觉挺坏的,我自己也挺讨厌拿着美国的标准对比中国标准,毕竟美国已经发达很久了,法律方面完善不少,加上又是民主国家,(其合法拥有枪支是硬伤)
但是一个儿童去世了父亲被控告过失杀人,另一个两女童死在洗衣机里竟然有人去慰问,小悦悦事件后,那些给小悦悦父母捐款的网友,怎么差距这么大?
我国一些人大部分思想还停留在孩子就是父母的“所有物”的状态,没有吧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个体,拿洗衣机绞死女童案来说,如果当时是保姆在看护,小孩子死在洗衣机里会不会追究保姆的责任?小月月事件到长春连车带孩子一起丢(后来被偷车人杀死)的案子,如果当时父母有做到其监护的责任,这些惨剧会发生么?
网上几乎一面倒的骂见死不救的路人,骂偷车杀婴贼,可是如果不是父母粗心大意这些事儿怎么会发生,说到这里肯定会有圣母跳出来说我说什么父母已经够伤心的了不要谴责他们了,或者你要是当父母你就知道了等开脱答案,我想问那谁对那些无缘无故就死去的孩子负责呢?父母是孩子安全的第一层堡垒,自己都塌了还指望谁啊,当初发生小悦悦案件的时候就有人说过不对监护人进行惩罚,这种案件绝对不会是最后一起,果不其然啊。还有哪个幼童马路中间拉大便 母亲帮其擦屁股同被撞伤的案件。
图片附件:
131021103358-01-melvin-clark-story-bod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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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il.huarenv5.com/forum/attachment.php?aid=708387&k=da2b94f072c04b46091922eab8f451ab&t=1733150715&sid=EfIT2e
作者:
lazybone
时间:
2013-10-21 23:45
说的太对了,尤其是对那个幼童马路中间拉大便的那个母亲,更应该对她判刑,有时候有些圣母总喜欢自以为是地一个劲为犯错的孩子父母开脱的,咱国家的立法真的应该再完善了
作者:
老虎老虎
时间:
2013-10-22 00:03
是的,这些熊家长就晓得问洗衣机厂商赔钱,钱钱钱
作者:
皮卡丘
时间:
2013-10-22 00:43
江西洗衣机案的父母也应该判过失杀人罪。
作者:
minchi
时间:
2013-10-22 00:56
我觉得要按个别情况来考虑要不要起诉。比如,八月美国有小童溺毙在浴缸里,而当时在上网的保姆就被起诉了。八月底加拿大也有小童溺毙在浴缸里,不过母亲当时是走开了几分钟去拿拖把擦地,她没有被起诉。
主要是看监护人有没有合理的防止事故的发生。
作者:
昕雨
时间:
2013-10-22 01:02
不負責的父母真的很糟糕沒錯,但其實這應該不是立法的問題...
西方社會覺得小孩是整個社會的未來,父母只盡到撫育責任,小孩的志向興趣都由自己掌握
東方社會就是父母是小孩人生的舵手,小時候管才藝學業,大了管男女朋友婚姻就業
一個是共有財產,一個是私人財產,公共財產被損壞當然要起訴,私人物品誰會告主人破壞罪
作者:
notgentalman
时间:
2013-10-22 03:52
同意LZ。洗衣机的案子确实触目惊心。居然还有人觉得真的是海尔的责任。难道换过一个牌子的洗衣机,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所有的洗衣机都是这样的,洗衣机如果是好的,就绝对不可能带动30公斤的物体转动。洗衣机坏了不去修,还插着电源,难道不是父母的责任。网友深挖这个案子,还有很多人觉得不应该在父母伤口上滴血。
摔婴儿那个案子里头,母亲也确实有责任。都不用说小孩,我一个人出门的时候,绝对不会跟喝醉酒的人,看上去比较蛮横的人吵架。这是基本的安全意识。除非武力过人,否则还是收敛点脾气比较好。
还有经常看见,小孩意外从高层坠下的案子。虽然是意外,但根源是父母不仔细,住高层,防盗窗没装,还敢放孩子一个人在家。从来都没有法律专家跳出来说应该立个法,不能让小孩子一个人呆着家里。我们的法律专家更关心的是男人的利益。女人和小孩,既然没有权利,也就不值得他们去关心了。
作者:
mays
时间:
2013-10-22 09:16
本帖最后由 mays 于 2013-10-22 09:25 编辑
ls说的很对,摔婴儿那件案子,我和我妹妹曾经讨论过,她的孩子已经两岁多了,她就对我说,那个母亲责任非常大,一般母亲带着那么小的孩子出去,凡事都要小心,尤其是遇到那些蛮横的人,为了孩子忍着脾气也是对的,那个摔孩子的男人明显喝醉酒是个不讲理,跟他争理有用吗。
作者:
lita
时间:
2013-10-22 10:08
可怜的孩子!
作者:
nasis
时间:
2013-10-22 11:37
本帖最后由 nasis 于 2013-10-22 13:23 编辑
同意6楼mm的观点。美国把小孩子当成共有财产,如果判定孩子的父母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儿童机构和法院会强行把孩子们从他们的父母身边带走。之前看过一个新闻,一个英语不好的中国母亲在炒菜时小女儿的手不慎被灶台烫了一下,送去医院检查的时候有好事者看到她女儿腿上有被蚊子叮咬的包和疤,就打电话报警说她有可能虐待女儿。而警察把她逮捕以后诱供问她有没有用藤条打自己的女儿,她没有听懂,但是不懂装懂点头了,然后她的两个孩子就都被儿童机构收走了,送到别人家领养,她每周只能去看一次(据说她的孩子对狗过敏,但领养的那家人还是照样养狗)。而且她后来再生的第三个孩子也被收走了。
还有我们这边一个男生,他的老婆生下孩子后,由于医院误诊,里面大出血没有及时治疗,最后内脏败血很年轻就去世了。他一个人抚养女儿。然后变态的是女儿的幼儿园老师看到他是一个人养女儿,就诱导性的问他女儿平时是不是她爸爸给她洗澡,然后就起诉那个男生对自己的亲生小女儿性骚扰!后来小女儿也被强制带走了。那个男生之后的精神状态整个都不怎么正常了。
所以在这种社会体制下,小女儿玩枪误杀自己,父亲才会被起诉。
在中国,孩子是算作一个家庭的成员,而不是社会财产。所以正常情况下,父母看护不当造成的误伤不会被起诉。但是同时也没有那么多管闲事的人动不动就盯着别人家孩子,然后起诉。
两者中和一下就好了,也不能完全效仿美国的那一套啊。
作者:
cjx_comic
时间:
2013-10-22 13:19
天朝在这方面欠缺太多了,一个连婴儿奶粉安全问题都不能解决的国家还谈什么其它?父母对孩子有监护责任,但在天朝实行起来很难,就其本质国家对儿童的投入不足,西方发达国家对此有专门的财政补贴法律措施等。比方说免费奶粉,妇女在生育哺乳期内享受的带薪假,父母一方全职在家照顾孩子,另一半的税收减免等等,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质保证,天朝呢?有小夫妻可以丈夫一人工作妻子留家里当全职妈妈?有多少公司可以给女员工安排每天哺乳的时间?又有多少家庭能买到放心的奶粉?如果我们不能做到这些,单方面用米国的法律来要求中国父母,只会使之成为恶法,正如我们不能解决春运问题和保证带薪假期,却硬性规定子女探视父母的频率,只能让付不起路费,请不到假的底层人民日子更难过
作者:
alchemy
时间:
2013-10-23 14:36
不同体系的思考,值得借鉴,却不能照搬。不过,对于最近的这几起事件,虽然同情孩子的家庭,但还是觉得父母的过失是主要的,而这些事故的频发,是否政府应该采取一些措施去整治。比如对初为父母的人群进行宣传和教育普及。现在的社会是去了原来宗法道德的强力制约,而法律上的监督和实施却又无法完全弥补。再加上各种社会激烈矛盾的出现,一味的放任管理,寄希望于公民自我,某种深度上是过高期望,和错误的预估。
作者:
lilyturf
时间:
2013-10-24 23:10
观念得一代一代慢慢更新吧。。反正我是看不得这种孩子因家长原因受伤害,反而家长最无辜的事儿。但是上一代多会觉得家长好可怜,好容易养大的孩子没了。。。他们考虑的是家长的付出,把孩子当成家长的个人财产,而不觉得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记得几年前,有很多戒网瘾的私人机构,封闭式管理,管理粗暴,有些孩子被虐待了,打电话给家长,结果家长宁相信这些私人机构,也不不相信自己的孩子,孩子们走投无路,只能逃跑,有逃跑路上发生意外的,有被捉回来遭毒手致死的。。。家长悲愤欲绝,大众也一致指责这些没有科学依据,不合法的私人戒网机构,要求严惩凶手。可是谁把孩子交到凶手手上的?没科学依据,不合法,家长送人前都不仔细考察,接到孩子报信后也没有验过孩子身上的伤,他们不用担责吗?!可惜,大多数人看到家长的眼泪就心软的,觉得家长受到巨大伤害和损失,即使家长也有责任,也得到惩罚了(指失去孩子的悲伤)。谁又能为孩子们伸张正义呢?
作者:
芹筱蒿
时间:
2013-10-24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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