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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司法实践来说明新婚姻法中关于财产的处理(转贴自天涯,技术贴) [打印本页]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1-8-27 05:43     标题: 以司法实践来说明新婚姻法中关于财产的处理(转贴自天涯,技术贴)

本帖最后由 whdxwd1 于 2011-8-27 05:48 编辑

家里大半是做律师的,
这大半中大半又是专攻婚姻法的(也就是专门从事民事诉讼的律师),
我平时听他们说的多。。
很多女性婚后生活不幸福,
离婚也得不到财产的保障。。
我平时在天涯上看贴发现很多MM都不清楚新婚姻法财产的划分,
还有人说房子就是婚前买的婚后8年就自动变成共有财产了,这是老的婚姻法的规定。。
03年实施新婚姻法后早就不是这个情况了。。
本帖08年在时尚女性中首发,
现在结合新的婚姻法整理后再发——

我们现在就在具体分析婚姻中财产的划分
先说最多人关注的——房子

我国房产都是以登记为准,
就是说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算谁的财产(结婚中也有只一方名字算两方财产的,这是特殊情况,后面我会专门说明)
然后房产证的名字一般直接和合同挂钩,
合同上签谁的名字,
那房产证上一般就办谁的名字。。
这是基本原则,
我们接下来就按情况分析:


1、婚前,男方或女方单独出资买房子的(可能是一个人或双方的名字)
一般来说婚前男方或女方单独出资(非共同出资)买房很少会属两个人的名字的,那个手续办理起来稍微麻烦一些,很多房地产公司干脆就说未婚的只能个人买房,他就是怕麻烦的手续和后续可能的纠纷,其实做个约定是可以未婚共同买房,合同上签两个人的名字的。
所以签两个人的名字,房子不管你们结婚离婚都算共同财产,以后都是一人一半。。
如果只签了一方的名字(房产证办下来后只有一方的名字,也没添另一方的名字),那房子就算一方的,如果婚前房子全额付款,那没署名的另一方在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一毛钱都分不到。。
如果签的是一方的名字,但婚后另一方拿结婚证去房管局办理了添名手续,把另一方的名字加上去了,那这个房子就算共同财产了。。以后离婚,这个房子一人一半。。


2、婚前,男方和女方合伙买房子的(可能是一个人或双方的名字)
和上一种情况的区别就是是不是共同出资,
共同出资就是属于这种情况,单方出资就是上一种情况,
一样的,如果合同署名是两人共同署名,那房产证上就会有两个人的名字,算共同财产,离婚一人一半。
如果只属了一方的名字,那另一方一定要保留好出资证明,比如当天付款发卡的回单和银行转账的凭单等等,到时候出了什么问题,凭出资证明起码可以要回自己当时的付款,如果是借钱给对方,一定要打借条,不然口说无凭,到时候对方翻脸不认人,你那钱就拿不回来了。。
我现在真的觉得女孩子一定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家里有人就是专打离婚官司的,我见过了老公出轨,老婆还分不到钱,净身出户的例子的。。男的真的是爱你的时候什么甜言蜜语都有,可真不爱你了,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我家里人说做这行这么多年,觉得现在男人的人品越来越差了。。不过这也是看人品的。。也见过有人觉得理亏,把钱大半都留给老婆再离婚的。。。这样的真少,估计他们20多年执业经验中就碰到1-2例。。


强调:第一二种情况中单方署名的情况下,万一婚前是没付全款的,婚后还要还贷,这种情况下,没署名的一方可以在离婚后分得婚后贷款的一半及增值部分。。但分不到所有权


3、婚后一起买房的或者其中一方买房的(可能是一个人或双方的名字)
这个情况特殊,只要是婚后买房,婚姻持续阶段买房,不管写谁的名字,都算共同财产,就不再以第一原则登记为准了。
但如果只写一方的名字,有部分隐患,因为合同法中有不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比如万一只写了你老公的名字,你老公可以背着你卖了这套房子,只要买的人不知道他已婚,那房子的买卖合同成立,你只能分到他卖房子的钱,你无权反对他的卖房行为了。。

还有点MM们注意,如果房子是婚前买的,如果在婚后卖掉了,那么卖掉的钱如果用于投资或者消耗是会转变性质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婚前买的房子最好不要卖。。

4、婚前买房,但署名既不是男方也不是女方的(是双方某方父母的名字)
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和小两口没任何关系的,这房子合同上是那方父母的名字,所有权就是那方父母的。。

这样是很多算计厉害的家庭喜欢干的事情,因为如果写孩子的名字,那到时候另一方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名,也不是很好拒绝,都嫁了或者娶了,可能面子上不好抹。。添名后那这个房子就算共同财产了。。

如果写父母名字,拿到以后女婿或者媳妇好意思把自己的名字添加到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的名字后啊。。 这样另一方离婚,就什么都分不到了。因为毕竟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中只有房子是最值钱的。只能收拾自己的细软离开了。。

这种情况下婚后如果是男方这样,女方想争取的自己的权益很难,别人可以告诉你反正我们也是会留给儿子的,你们一家难道你没有,转让给儿子要交税,要办手续,平白无故给政府送钱,其实到时候你很有可能没有,他父母完全可以在遗嘱或者公证上说明留给你老公一个人,那这个房子与你永远无关了。。。同时结合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哪一方父母买房的,另一方都无权分得产权了。。。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1-8-27 05:44

以提问方式来写,方便大家对号入座 对症下药——

1、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怎么确定?

举例来说 房子购买时,购房合同上注明房价为40万。一方首付20万
剩下20万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一旦要离婚,
这共同还贷部分算多少了?

假设经过相关部门计价——此房现值50万,也就是说增值了10万,
你们共同还贷的部分是20万,占原房价的二分之一,
那么增值部分也就一样按二分之一划分
共同还贷+增值部分=20+5万

大家觉得是不是就这么多了?
错了,大家都知道你向银行借钱啊,银行不收你利息吗?
你像银行借20万,你还给银行的绝对超过20万

所以 共同还贷及增值部门实际计算公式是=还给银行的本利和+增值部分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1-8-27 05:44

2、房贷款都是从对方工资卡里头扣的,这能算我参与了婚后的共同还贷吗?

这个请大家首先理解,
基本原则就是——只按一个时间点划分,结婚那天之前所得的财产的叫婚前财产,只要它不改变性质(比如你老公愿意在房产证上填上你的名字),那么都算婚前财产,对方没有份的,。
只要在婚后到离婚前取得的财产都叫婚后共同财产(一种情况例外,父母遗产或者赠与可以只制定赠与给男方或者女方其中一个人,这种情况下就不算共有)
既然是共有财产,
那么不管他的收入还是你的收入都是共有,
那么同理,还贷款不管从他工资卡中扣划,还是从你工资卡中扣划,都叫共同还贷。
上了法庭,这是民事庭法官的基本常识,他是绝对不会弄错的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1-8-27 05:44

3、现在已经是男方付了首付,他办理的房产证,我只参与了还贷,那么想更好保障自己权益如何办?

最好的办法 请你去房管局办理添名
这个手续不复杂——带好结婚证 双方身份证 房产证
去房管局换个证就得了——费用也不高 就是工本费手续费 百把块钱以内
但是我国法律规定 房屋只能有一名产权人 可以有多名共有人,
所以你老公要是先办理了房产证,
那么产权人肯定是他,
你只能添加为共有人,
共有人可以和产权人约定比例,
爱约定多少约定多少。。。
四六开三七开 看个人本事。。。毕竟要说服的是老公和他背后的家族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1-8-27 05:44

4、婚后买的房子,但是只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会不会影响到我的权利?

这个,如果从法律的字面上来讲,是不会影响你的权益的,
但是大家都知道所谓钻法律的空子

我国民法中有一条几乎贯彻始终的原则叫——不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个是啥意思了?
我们简单化点,毕竟天涯上MM也都不是学法律出身的,(学法律也不用解释这个了)

比如你拿着抢劫来的钱的去吃饭,
吃的酒足饭饱,
出门**叔叔就把你抓到了,
**说你给我吐赃。。。
你说我都吃了,把吃的吐给你。。。
大家觉得饭店该咋办了。。。
毕竟饭店收了这些账款啊。。
但是饭店会不会事先得知这来吃饭的人拿的是账款了?
很显然,饭店是几乎无可能知道的——所以饭店在这个购买行为中,他是善意的,他是无恶意的,那么这时哪怕是用赃款来吃饭了,只要饭店事先不知情,这一购买行为就成立,这钱就落袋为安了,和被抢劫的人就无关了)
这个就是所谓的不对抗善意第三人。。。。

你老公要是把房子卖给了压根不知道这套房子是共有财产的外人(毕竟房产证上只注明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啊)
只要不知情 就叫善意第三人 你和老公共有财产的约定 不对抗外部的善意第三人,
那么这个时候你只有自认倒霉,承认这种背着你买卖的合同成立,既然成立房子肯定和你没关系了,你就坐着分钱吧。。。
如果你想主张房子是你的,那么你要证明买这个房子的人是恶意的,非善意的,既然非善意,那么就可以找法院撤销购买合同。。。保护你的权益了——既然这么麻烦,为啥不添上自己的名字了?
要明白这个社会自己的财产都不去争取,不会有人主动送给你的。。。父母除外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1-8-27 05:45

5、 老公要是出轨,我可以多分的财产吗?

确实很多国家都有婚姻过错方要多出成本的概念。。。
但是我国法律是有,
但是大家要明白法律就是法律,法律也仅仅只是法律而已,
重要不是法律而是法律的执行力。
民法诉讼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也就是说你想说你老公出轨,那么你就要拿出证据来、。
你如何收集证据了,
这里头太多具体方法了,
但是我告诉大家自己收集的证据有效性相对低,
你最好找第三方来收集证据,——录像 赠与小三财产相应的权证 照片 电邮 博客等等都算 但采信度不一。
具体措施请去咨询律师,
现在律师生意都不好做,
单纯咨询不收费的,,。。
而且很多城市都有所谓的私人侦探,
我记得以前去某个城市旅游——看到某公交车上彪悍的印刷着——私人侦探 你怕你的老公出轨吗 请打某某电话
我当时非常不厚道的想 这个城市 出轨一定成风

最后这个多分,
分多少,法律是没有具体细则的,
这个就看你本事了,和当地具体司法实践了
比如你找个和法庭法官熟悉的律师或者让法官吃原告,
不过最怕就是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
如果财产没有那么多还需要上下打点更多 ,我建议你考虑下性价比吧。。。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1-8-27 05:45

6、婚后如果我想买房,请问如何操作,避免影响老公感情,更好保护我的权益?

请你把钱化整为零的慢慢转移给你的父母,
让他们去购房,
然后把房子指定赠与给你。。。
具 7、婚后转移财产容易吗,如何转移?

这个问题,
我不想说具体方法,
我这个帖子重点是普法,
不想被人骂教唆。。。

我只能告诉你,
在中国转移财产太容易太容易,
比全世界七成以上国家都容易太多太多了,
律师那边随便一摆手别说十几成百上千种方法都不成问题。。

和发达国家差距在了——发达国家收入很清楚,国家非常清楚你拿了多少钱,转移财产很困难,
比如现在跑到法国读书的表妹说,
她要在法国开个银行户头非常麻烦,
听她老师说法国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银行户头,
所以国家要知道你有多少钱非常容易,
但在中国。。。
嘻嘻,别的不说 ,那些跑出国的贪官,钱都是怎么弄出去了。。。。
就算是在美国,律师一样可以帮你想到各种办法转移财产。。

所以如果你不想到时被人骗,
请你对彼此的财产大幅度的变化或者频繁的出入稍微上点心体措施可以咨询律师。。。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1-8-27 05:45

8、如果离婚,男方婚前付首付,我只参与了婚后还贷,离婚后拿到我参与还贷和增值的一部分困难不?

其实我很想说假话或者避重就轻安慰下八卦的姐妹们。。。
但是我还是要说出这个血淋淋的事实——
困难很困难,直白点说苦难程度是和男方的极品程度成正比,和人品程度成反比。。。

比如法官要是判他给你补偿,
他就是补偿,
有同学说了——俺高中政治课本上都说了法律和道德区别在于 法律有强制力。。。
哎,不要被理论洗脑,
这强制力是国家的,
但是来执行这强制力的又是谁了?
还不是法院那帮人。。。

打官司现在都不贵了,你老公要是不请律师,你口才好懂法律都可以去自辩,
但是就算判决下来只是第一步的开始,执行才是最关键的
为了强制执行你又要开始上下打点了。。。
你能拿到多少补偿。。。。打点又需要多少钱? 你自己算算。。。

我国民法有规定 唯一的居住住房不能用于强制执行(比如抵债拍卖) 但是别墅不在此类
如果你和老公只有这套房子
你老公如果经济状况也确实没有余力的话(当然这个没有余力是真是假 那就两说哈)
一般法院是不会主动去帮你跑强制执行的。。。

更何况中国的惯例欠债的是大爷,讨债的是孙子。。。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1-8-27 05:46

9、如果我和男友在婚前订立财产协定,请问这协定会不会随着婚姻法变化而变化?

比如03年前,
还是婚后8年就转成共有,
现在就是按婚前婚后一刀切,
法律是变得很快的。。。

这里告诉大家一个事实,
婚姻法是私法,宪法叫公法
大家讨论的沸沸扬扬的那个男方首付女方共同还贷只分得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建立在一个前提上的——那就是你们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采用这种做法。。
这是为什么了?就要回到私法性质本身了,
每个法治国家现在均承认一条准则——私法自治,
所谓的私法自治——意思就是 每个人是自己权利的最佳保护者。
因为人性自私,
你应该是最会保护自己的。
私法只有在你们双方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时候才跳出来干预你们,
也就是你们能达成预订,只要约定不违法,你们爱怎么折腾都行,
你们打不成约定才适用婚姻法那条规定。。。

所以既然私法自治——只要你们婚前能达成财产协议,不管婚姻法怎么改,你们财产协议效力最大。。。。
但是提醒一点财产协议你们两方写了签字画押不一定生效,最好去公证。不要舍不得那么点公证费用,公证效力后效力最高。。。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1-8-27 05:46

10、离婚一定能分抚养费?

不一定,
这里要纠正很多帖子里的一个错误,
我有时候也会用错,
我国离婚没有赡养费之说——取而代之是“抚养费”
既然是抚养费,
那么就是承担抚养义务一方才又有资格拿的,
也即是说你想要这笔钱,
前提条件是你要有小孩同时离婚后你要抚养小孩。。。

国外有赡养费一说,
是婚姻中有经济优势一方补贴给经济劣势一方,
不一定是男方给女方,
女方收入高,
可能是女方给男方,
很多国家都是拿赡养费的一方如果再婚 前夫或前妻就不用再给了。。。

最后我劝你不要太指望这笔钱,
第一,非常少非常少
少的可怜巴巴,
从最近几年司法实践来看,
就几百块钱,
好像还只给到小孩成年为止吧(这个不知道我记错了没有,要是错了,麻烦高人指出来)
几百块你能养活谁啊?
第二,一样存在执行起来的难度,
比如你前夫万一凭空”消失"了
你上哪里找去
法院的人才没那个耐性帮你到处追讨。。。。
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1-8-27 06:31

总之就是男人都是渣,女人要谨慎。
作者: bty    时间: 2011-8-27 06:48

新婚烟法维护的是男人的权益。自古以来女性就处于劣势地位,新婚烟法根本不考虑中国的国情,看看官员的男女比率,可想而知都是由大多数男人拍板决定的,等到那天中国终于出现了一位女主席,那才真正的实现了男女平等
作者: zqqy9999    时间: 2011-8-27 08:37

唉,还是无话可说。极品政府,合谐社会。
作者: hacia    时间: 2011-8-27 10:48

看到上下打点那句,也是很无语了
挺好的帖子,收藏了
作者: qrio    时间: 2011-8-28 12:26

帖子不错,分析得很细致全面。
现实就是这样,女人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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